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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城中心停车费调整每半小时拟收4元

   一类区域

  春城路、人民路、西昌路、金碧路的围合区域,包括春城路、一环路、官南路、二环南路的围合区域,这一区域是主城传统的CBD,以及人流、车流高度聚集区,交通服务功能突出,车位供需矛盾突出。

  收费计时:1个小时调整为半个小时,每半小时拟收费4元。

  二类区域

  昆曲高速、北辰大道、盘龙江、二环北路围合区域,民航路、二环南路、日新路、春城路围合区域。

  三类区域

  一、二类区域外即三类区域。

  调整原则

  ●一类区域高于二类区域,二类区域高于三类区域,路内高于路外,白天高于夜间;

  ●拉大道路停车和非道路停车收费标准。

  怎么调整

  ●起价多少还没定,收费计时由1小时改为“半小时”;

  ●道路停车费大幅提高,旨在引导机动车向非路内停放;

  ●取消市场调节价,统一按政府定价,住宅小区不变。

  停车收费“自主定价”的乱象将结束,昆明市停车收费明确取消市场调节价,纳入政府定价管理。通过“一类区域高于二类区域,二类区域高于三类区域,路内高于路外,白天高于夜间”的价格杠杆,分流减少主城区停车。住宅小区内保持原2005年收费标准不变。这是昨日昆明市发改委召开的《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听证会上传递出来的主要信息信号。


  取消市场调节价 规范停车场(地)收费

  “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一直以来是市民投诉热点,取消市场调节价,就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停车场(地)收费行为,而根据所处区域类别核定收费标准,并且要求醒目公示。”昆明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,改变过去按级差收费的办法,实行停车收费按车流量、人口多少,统筹城市空间布局、土地利用性质、城市道路交通服务水平、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四大原则,按车辆停放供需的差异,划出不同的三类区域,实行差别化收费方式,一类区域停车费将高于二类、二类高于三类。“以静制动,最终实现静态交通设施供需平衡。”

  “这不是单纯的制定收费标准,关键是通过价格杠杆合理调整资源配置,车辆在增加,停车资源的有限让停车位矛盾非常突出。如果停车位这一静态交通组织不好,占用的是动态交通面积,价格杠杆就是要引导减少限制城内停车,限制白天停车、限制道路停车。当然,城市要加大公共交通设施建设。”到会的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  这意味着一类区域的高停车费,可引导车辆不前往主城区去添堵,或许可以给拥堵的城市交通喘口气。

  市发改委也表示,按区域制定不同收费标准,这是充分借鉴了巴黎、伦敦、荷兰等国外城市,国内北京成都、南京、广州等城市对机动车停车收费按区域划定的成功经验,综合统筹了昆明市城市布局等因素基础上拟定的。

  《办法》提出,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划区域后,按不同地点、不同时间和不同服务(临时停放、月票、年票),按场地类型、停车时间等实行差别收费。停车区域划分的对象是:昆明主城范围内所有经营性停车设施,既包括路内及路外公共停车场,也包括主城范围内住宅小区用于对外经营的泊位。

  引导机动车向非路内停放道路停车费拟大幅上涨

  听证背景

  昆明市的机动车保有量目前已超过150万辆,城市建成区也由2005年的212平方公里发展到现在的268平方公里,根据昆明市交通研究所提供的数据显示,主城区的停车需求总量为38万个,但是目前主城区各类停车泊位仅有21.7万个,停车泊位缺口达到16.3万个,城市交通压力在逐年增加。2005年实施的《昆明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》远不能适应城市发展需要。须在规范停车收费行为同时,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供需矛盾。

  现状

  停车收费“自主定价”

  南屏步行街附近的区域是昆明市最为繁华的地段,分布在该区域地上、地下大大小小的停车场有七八个,道路的车位虽然有,但并不多。其中,道路停车白天的收费标准为起价5元/小时,每超过1小时加收5元;而停车场则收费不一,起价多为5元/小时,超过一小时加收3至5元不等,比较贵的是百盛柏联广场地下停车场,白天停车一小时起价高达10元,每超半小时加收3元。顺城地下停车场也不便宜,白天一小时起价8元,每超半小时加收3元。

  计时改“半小时” 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

  有听证代表建议,对道路停车收费体现“先低后高”:一方面要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布局建设,另一方面应该拉开主城核心区与外围区域的收费差距,降低外围停车收费标准。

  对此,昆明市发改委副主任田斌解读拟出台的《办法》时表示,一是办法取消了2005年文件规定的计次收费的收费方式,白天和夜间时段全部按计时方式收费,白天时段为8时至20时,其他为夜间时段,对于白天时段,收费计时单位由原来的1个小时调整为半个小时,一类区域每半小时拟收费4元,这“半小时效果”对于道路停车,尤其是一些高的收费地段如柏联、百盛、王府井等地方而言,基本的收费标准是要降,以半小时收费计时,是体现快停快走,提高停车泊位的利用效率和周转率。规范收费行为后,大趋势是大幅度降低收费标准。

  听证会上,听证代表对分区域划定不同的停车收费方式,以及全市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统一按政府定价,住宅小区按政府指导价这两块来管理无疑义。


  临时停车泊位 收费标准大幅度提高

  对占用道路的临时停车泊位,收费标准将较原来大幅度提高,也是引导车辆停放快停快走,缓解交通拥堵,体现不鼓励停车,通过价格杠杆限制白天停放、鼓励夜间停放,也是缓解交通压力、解决停车缺口“夜间大于白天”的现状。同时,通过调整路外收费标准,体现有升有降,拉大道路停车和非路内停车收费标准,旨在引导机动车向非路内停放,“让收费标准呈阶梯状态。”

  听证会上,有一经营者代表还提出建议,停车泊位划定区域按不同标准由政府定价管理,自己企业所在的区域可能处于二类,但区域内车流、人流量极大,建议划定为一类收费标准。

  对此,听证人提出,划定区域区分不同收费标准,要综合统筹城市空间布局、城市道路交通服务水平等确定,不能单纯制定一个点的收费标准。同时,市发改委表示,区域划定收费方案,将本着社会易于接受原则,将以昆明城市发展现状为区域制定的基准年,即考虑昆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,不同的标准要开展效果评估,并适时调整,体现社会公平性。

  价格公示牌 要求挂在醒目地方

  对于明白交费的问题,听证代表提出媒体报道的非批准的2万多个道路泊位如何管理的问题。有的听证代表反映广大车主声音提出,好多停车位,根本无法从正面看到公示的收费标准,往往是车辆进去了,从侧面看到,高或低也不知道就停进去了。另有代表建议,细化收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。

  对此,昆明市发改委作出回应,昆明市已出台了“城市交通综合整治办法”,各相关部门即将展开整治,同时,价格主管部门也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停车场进行清理,对未取得许可的将不核准其收费,加大检查处罚力度。 《办法》出台后,将严格要求停车场执行明码标价规定,价格公示牌要求挂在醒目的地方,并同时公布投诉电话。

  机场、车站等 将不实行统一定价

  《办法》的一个亮点是,对于住宅小区内住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,实行低标准收费,保持2005年收费标准不变,实行政府指导价,规定在基准价上上浮不得超过30%。

  对此,一些听证代表表示赞同,并有听证代表建议,是否可以不作出“上浮”的规定,而做出可下浮的规定,否则,经营者一般都会按上浮比例公布收费,或者建议应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上或下浮的情形,或在节假日规定上浮规定为宜。另有代表建议,住宅小区首先应保证住户泊位,调查中发现有的小区把泊车位让出好多对外经营。

  此外,对于一些特殊场所的停车收费,如机场、车站、码头、医院、学校以及地铁开通后停车换乘等特殊专属停车场的收费标准如何定,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,听证办法提出,由于其具有独断专属性,停车人群有特定性,《办法》将不统一定价,但该类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须报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,不得擅自定价。


  声音

  听证代表建议:“道路停车2小时内降收费鼓励快停快走”

  “停车泊位的性质首先它不是一个商品,须随市就涨,必须要根据城市空间布局、公共土地等功能,来通过价格体现资源配置,建议拉大城市核心区与外围区收费标准差距,降低核心区外围收费标准,政府应加强公共交通布局建设,鼓励绿色出行。”在听证会上, 朱权代表发言。

  听证会应到27名,实到26位,1位听证代表因公务在外,向会议递交了书面意见,在会上由听证人进行了发表。26位听证代表全部准点出席。其中,有11名消费者代表。听证会从14时持续到17时,每位听证代表均作了发言,表示规范昆明市停车收费行为已十分迫切。

  “道路停车鼓励‘快停快走’”

  何秋婷代表建议,鼓励道路停车“快停快走”很好,建议把前2小时收费低一点,以后提高。“如果在道路停车前2个小时的收费比较低,之后可随着时间的增加慢慢增加收费。”通过在道路停车越久收费越高的方式,缓解不规范造成的拥堵。李思渝代表也建议,昆明市应针对路网密度、人口分布,增加公共交通服务能力,更好地为市民服务。

  “道路停车收费应先低后高,同时设定一个最高标准。”江建忠代表说,考虑到一些车主生活工作需要,应规定包月或包年服务,增加车辆保管内容。

  “收费票据应统一规范”

  金小海代表建议,按区域差别收费后,建议收费公示牌上要公布投诉监督电话。同时,对小区住户泊位要保证,经营者按30%上浮,什么时候可上、可下要予以明确。此外,现在道路停车收费比较混乱,统一定价后如何辨识哪些是合法的停车场,哪些才是合法的收费员,这些应该也有统一的规定。“现在一些收费员也没有相关的收费证明或发票收据,导致了收费混乱,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”。金小海建议停车场收费的票据应该统一规范,这样才能保证停车场收费合法、有序进行。

  “明码标价牌不醒目”

  刘刈代表提出,公司出租车每天需要停放,但一些停车场的收费标准,司机反映从正面根本无法看到收费标准,无法预先选择自已适宜的价位,同时,好多路边泊位明码标价牌也不醒目。

  经营方代表田涔君提出,停车费用如何构成应明确,经营方可以通过成本管理,来控制费用,更好地为车主服务。

  李黎代表建议,对于上浮率,平日规定应降低,在节假日等特殊活动时可考虑上浮。

  李贵华提出,拥堵路段停车泊位要考虑好,须方便公交出行。同时他建议采用节假日单号、双号区别收费的高低原则。比如,在单号这天,郊区公园收费低,双号市区收费高,引导车辆合理分流。

  李琳代表提出,停车是刚性需求,市民对一些停车市场调节价反映强烈,定价形式调为政府定价十分必要。对于住宅小区中,建议《办法》明确包年收费标准。同时,建议应增加动态监管内容规定,加大对停车服务收费执收单位的管理监督。

  卢艺井代表建议,对非经政府批准的2万多个道路泊位,是否纳入公益性质管理,如何管理,应在办法中予以明确。

责任编辑:昆明车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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